释义 |
法律分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虐待具有长期性、经常性,手段比较恶劣,社会影响很坏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如果这些行为损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的,影响对他们不能保留必要的份额遗产,损害这些人的利益的就认定为情节严重。 (五)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