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变更负责人的办理方法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到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到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营业执照变更负责人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申请表; 2、股东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6、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