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的区别 |
释义 | 区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主要看阻止程序进行的事项发生在哪个阶段。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这里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因为发生了某些使诉讼无法进行的事项,所以诉讼过程要暂时停止一下,待到该事项经过,诉讼重新进行。这里需要注意:诉讼终止事项只是对诉讼进程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不能达到终止诉讼的程度。 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第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如果继承人准备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继续进行;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终结) 第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第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第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第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理完结的; 第六,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导致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 第七,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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