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产假、年休假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法定假期类型,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各类法定假期不可以相互冲抵和替代。因此休完产假的女职工,依然享有年休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劳动法规没有陪产假的规定,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是晚育女工或者持有独生子女证的才可以享受,不影响工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时间长短各地规定不一,建议查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总而言之,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