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
释义 | 二者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后者的一方在签定合同时也可能有某种欺骗性的因素,但是,前者是刑事犯罪,后者则是民事纠纷,二者有本质不同。 然而,在实践中,区分二者的界限往往是比较复杂的,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没有这一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遭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当事人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作为经济合同纠纷。 一、签订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关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3、定金责任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如何处理 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没有违约金造成租客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时,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赔偿的目的,最基本的是,补偿损害,使受到损害的权利得到救济,使受害人能恢复到受到损害前的状态。违约赔偿损失是合同债务的转化,与合同债务具有同一性,因此,对相应合同债权的担保等,在违约赔偿损失请求权上继续存在,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违约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如果违约行为未给对方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3、违约行为与对方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对方的损失是违约行为所导致的; 4、无免责事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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