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没有发出续签意向,合同是否自动终止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又继续履行的,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当事人没有继续履行,也没有表示不继续履行的,视为已经延续原合同。” 2.《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通行的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期限不定的,任何合伙人可以随时提出退伙,并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退出合伙。”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伙合同期满后双方都没有发出续签意向,应视为已经延续原合同。但是,如果合伙期限不定,则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提出退伙并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出合伙。同时,合同的续签与否还需要参照通行的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来考虑。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