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户口迁入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市外人员投靠落户材料分为三种情况:投靠子女、投靠配偶和投靠父母。每种情况需要不同的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和住所证明等。对于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还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被投靠人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法律分析 分情况而定。 (一)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投靠亲属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父、母)及入户人(子、女)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申请入户人与被投靠人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二)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投靠亲属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入户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在本市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 1.申请入户人填写《投靠亲属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子、女)、被投靠人(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入户人与被投靠人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4.申请入户人属夫妻双方来投靠父母的,要有结婚证,入户人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入户人在同一户内 5.被投靠人身边无子女的,由被投靠人在申请表中作出声明,派出所在人口系统和派出所户籍档案中核查并出具调查意见,不需申请人提交身边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6.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属丧失劳动能力成年子女的,提交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明7.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结语 无论是市外人员投靠子女、配偶还是父母落户,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对于特殊情况,如未成年子女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同时,被投靠人身边无子女的情况需在申请表中声明,并经派出所核查。请按要求准备材料,以便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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