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增房产税税源信息,在哪里申报 |
释义 | 地税网上申报房产税的操作步骤简介: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房产税”,登记房产信息并补正缺失,提交完成后填写房产税申报表。注意事项包括及时变更房产信息、确保地税管辖范围内、录入出租房产信息。 法律分析 地税网上申报里的房产税怎么报? 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 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 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结语 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简单明了。首先,在申报系统中选择房产税,然后登记和完善房产信息。提交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房产税申报表,其中包括自有自用和出租房产的应缴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有新增或变更房产信息,请在变更后30日内前往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若房产不属于纳税人所在地税部门管辖范围,需前往房产所在地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如需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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