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应当合法顺延吗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可以合法顺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获得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确认后,约定顺延工期。如果当事人没有获得确认的,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申请过确认,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承包人需要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吗 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工期虽然延误但并非承包人原因引起,从而避免承包人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当合同约定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发生时,不应消极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及放任损失的扩大;也不能仅仅口头与发包人进行报告或联系,而应积极采取措施,按合同约定就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及时取得申请工期顺延的签证,并及时收集、固定引起工期延误的其它证据。一旦发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承包人即可据此证明工期虽然延误但并非承包人原因引起,从而避免承包人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单位逾期情况 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工期因新冠疫情导致逾期的施工单位应当收集政府要求停工以及允许复工的文件,并及时书面告知发包方。 证明在施工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因遵从政府要求而导致的工期延误; 该延误期间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属于施工单位违约,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三、期延误反索赔是指什么? 工期延误反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影响发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使用、经营和生产,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发包人可以对事件进行反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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