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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资产企业项目转让、收购有几种形式
释义
    法律分析:国有资产企业项目转让、收购有八种形式。1、购买企业与购买企业财产;2、购买股份;3、购买部分股份加期权;4、购买含权债券;5、利润分享结构;6、资本性融资租赁结构;7、承担债务模式;8、债权转股权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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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