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选了房子可以再改现金吗 |
释义 | 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只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而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结合的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应该说,有安置房的情况下能不能选择货币补偿的这个问题,还得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的,当初选安置房的时候就应该直接当面向工作人员咨询这个问题,因为当地的政策也有可能是只要选了安置房,就不再有其他的货币补偿了。 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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