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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暑假工受伤的赔偿谁来承担呢?
释义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雇佣性质因工受伤只能按照人身伤害来赔偿不能按照工伤的程序处理。
    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因第三人导致暑假工受伤的暑假工有权请求雇主赔偿也有权请求第三人赔偿。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暑假工受伤如何处理赔偿?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雇佣性质因工受伤只能按照人身伤害来赔偿不能按照工伤的程序处理。
    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因第三人导致暑假工受伤的暑假工有权请求雇主赔偿也有权请求第三人赔偿。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日结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呢?
    日结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包括签署协议的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一旦确定存在劳动关系之后需要鉴定完工伤等级之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赔偿。
    2、伤害是否由工作造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的认定存在7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与工作相关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临时工工作受伤如何赔偿?
    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雇佣者要对临时工的受伤负责。
    2.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责任。
    因此雇佣者应承担临时工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支付误工费外还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因工受伤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因工受伤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由工商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
    一、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死亡患者赔偿什么费用呢?
    死亡患者赔偿的费用: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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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