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柳州市城中区产假多少天? |
释义 | 律师分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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