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工伤申请时限已过的情况下进行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保险制度下,职工因工伤发生损害,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必须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并在二年内向有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申请超过了时限,则被认定为逾期申请,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绝。 但是,如果职工能够证明无法及时提交或者申报的原因是正当的,如受伤后一直住院治疗等,相关部门可能会视情况考虑接受逾期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因工伤发生损害,应当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并在二年内向有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逾期申报工伤并证明逾期的原因是正当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接受,但是逾期时间不得超过二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在二年内行使。但是,受害人因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可以在适当的期限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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