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不仅要受到主刑的惩罚,还可能会被处以附加刑。附加刑是在主刑的基础上,依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对犯罪人进行的一种限制或剥夺。主刑和附加刑的共同目的都是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 除了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外,还有哪些附加刑?我国刑法规定的其他附加刑还包括管制、拘役、剥夺军队职务、剥夺公民资格、禁止进入场所和禁止从事某项活动等。 附加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惩罚方式,旨在通过对犯罪人的限制和剥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不同种类的附加刑,也规定了具体的刑度和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 对于罪犯,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罚金、没收财产的数额或者价值,应当与犯罪所得、所侵害的财产的数量相当;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不得超过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