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一、赠与所得的房产可以再加名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按照房产赠与的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被法律确认和保护。在完成过户登记之后,房产的赠与完成,受赠人确定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取得所有权之后,就享有对这套房产的处分权,无论是将房屋再赠与给他人或者在房产证上加名都是行使处分权的方式,都是受法律认可的。无论是加名还是过户给他人,其实都是将自己对房屋产权部分或者全部赠与他人。但是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受赠人不是夫妻或者直系亲属,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比如20%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赠与或加名各需缴多少税 加名即过户部分房产份额给加名的人。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过户的部份房产份额的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过户的部分房产份额的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