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约定除外。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只写一个人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财产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购房时只写一方名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证只写其中一方名字且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财产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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