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
释义 |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大类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常见的有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如铅、汞、苯及苯系物、氯、硫化氢、硝基苯、矽尘、煤尘、水泥粉尘等。 (2)物理因素,如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等。 (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制度、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如机动车驾驶。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 ,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6)不良的生活方式,如吸烟、过量饮酒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深井的高温高湿等。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如通风不良、有毒与无毒安排在一个车间等。 (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或不当管理所致环境污染。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 职业性有害因素,亦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中存在和(或)产生的,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 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 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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