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死过人的车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撞死人事件中,车辆处理方法的重新表述。其中包括对涉事车辆进行定损评估,以及投保人在定损清单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修复车辆并进行理赔。另外,文章还详细介绍了撞死人得赔多少钱,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家属交通费等。最后,文章还回答了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以下是撞死人事件中车辆处理方法的重新表述: 1. 对涉事车辆进行定损评估。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2.投保人如对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进行理赔。 二、撞死人得赔多少钱 撞死人得赔下列费用: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等。 三、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吗 司机撞死人以后是否还能开车,需要视情况而定: 1.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 2.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时,吊销原有驾照。如果要想继续开车,需要过了处罚书的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 3.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禁驾。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受伤,且经医疗机构鉴定为轻伤以上至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驾驶员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同时,驾驶员还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如罚款、记分等。而如果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继续驾驶机动车,则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面临罚款、记分等处罚。 此外,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经医疗机构鉴定为轻伤以上至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其家属或者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工伤或者民事赔偿。 综上所述,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撞死了人,则不能继续开车。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行人及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结语 在处理撞死人事件中,保险公司应该对涉事车辆进行定损评估,并对清单无争议的投保人进行理赔。对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家属交通费等费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对于司机撞死人后是否还能开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如果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需要吊销原有驾照,并经过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如果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则需要吊销驾驶证,且终身禁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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