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记载的户主名字不一致以哪个为准为准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二者区别如下: 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在附图方面,房产证只有房、地两个附图,而不动产权证书则会逐步将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标注出来。 房屋过户以登记簿记载生效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过户完成主要看不动产登记簿,若记载完成则已生效。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民法典》第2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房屋的交付以交钥匙的时候为准。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并不一定是实际的交付日期。实践中有各种情况可能会使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办理各种验收手续等,因此,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日期不能视为交付日期,应以实际的交付日期为准。 房产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归谁所有 房产登记人与出资人不一致时,应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房产归属。即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人不是争议房产的真实权利人,而实际出资人为该房产的真实权利人的,则应当支持实际出资人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仅有房产证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仅有房产证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产证是房产部门发给权利人的一种享有权利的凭证,只起到证据的作用,只有进行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买受人才能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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