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流程: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