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需要具备的内容如下: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信息; 2、房屋的位置、面积; 3、价款; 4、过户等事宜; 5、履行期限; 6、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一、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出售的注意事项有: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3、确定二手房的出售建筑面积是否和房产证一样;4、签订合同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置换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置换需要的具体手续如下: 1、对置换房屋进行价格评估; 2、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 3、签订房屋置换合同; 4、申请办理房屋置换登记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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