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主过世,家庭生活如何继续? |
释义 | 低保户户主死亡后,居委会或民政办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余下成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但通常是残疾或重病家庭。如果审查发现某人因病致贫,即个人大病拖累家庭导致平均收入降低,将取消其低保待遇。 法律分析 低保户户主死亡后要进行审查,有居委会或者民政办负责,符合条件,余下得人继续享受,但一般都是残疾家庭或者有大病的家庭。如果审查因为一个人因病致贫、也就是一个人大病拖累家庭的,导致家庭平均收入降低的,那么就会取消低保户待遇享受。 拓展延伸 低保户主去世,家庭生活面临何种挑战? 低保户主去世后,家庭生活面临着多重挑战。首先,家庭可能面临经济困境,因为低保户主的离世可能导致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寻求其他经济支持或者寻求就业机会来维持生计。其次,低保户主的离世可能导致家庭成员面临心理困扰和情感压力。他们可能需要适应家庭结构的变化,并面对失去亲人的悲痛。此外,低保户主去世后,家庭可能需要重新调整家庭责任和角色分工,以确保家庭的正常运转。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共同努力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如照顾子女、支付账单和维护家庭关系。面对这些挑战,家庭成员需要团结一致,寻求外界支持,并积极适应新的生活状态。 结语 低保户主去世后,家庭面临着经济、心理和家庭责任等多重挑战。家庭成员需寻求经济支持、适应家庭结构变化,并面对失去亲人的悲痛。他们应共同努力解决生活问题,如子女照顾、账单支付等。在面对这些挑战时,家庭成员应团结一致,寻求外界支持,并积极适应新的生活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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