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二审不服判决如何办? |
释义 | 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二审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有足以推翻原来判决、裁定的,应当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证据起的六个月内提出。所以,如果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再审,及时启动再审纠错程序。【拓展内容】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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