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具有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