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美术作品著作权 侵权案例】民俗画家状告饭店侵权 法院判赔7万元 2007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国际饭店侵犯民俗画家杨信著作财产权纠纷案进行终审判决,判决北京国际饭店赔偿杨信7万元。 原告杨信表示,2007年其发现北京国际饭店未经同意,擅自在星光旋转餐厅内使用其美术作品集《京城老行当》、《大前门外》中70幅彩铅笔画作品,制作喷绘壁画作为餐厅墙壁的装饰。同时,在使用其作品过程中改变了部分作品的颜色、字体以及图案的完整,侵犯其著作权。 北京国际饭店辩称,星光旋转餐厅装修改造工程是委托案外人北京某公司进行的整体设计和装修,而且双方约定,北京国际饭店如有装修设计方面的侵权,由该公司承担责任,自己并无过错。 法院认为,经营场所擅自使用杨信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虽然装修行为是北京某公司所为,但其装修行为是接受北京国际饭店委托,北京国际饭店作为70幅侵权作品的使用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