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力伤残鉴定的10个级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由于鉴定标准不一样,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出现以下几个级别;四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认定标准是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五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六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认定标准是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七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认定标准是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八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认定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九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71dB,认定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十级: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认定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4 四级 5.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5 五级 5.5.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6 六级 5.6.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7 七级 5.7.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8 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9 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10 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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