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探望权以什么为条件 |
释义 | 探望权的中止应当以法定中止为条件。对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包括探望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子女或犯罪,损害子女利益,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没有具体列举暂停探视权行使的法律原因。 法律分析 中止探望权以法定中止为条件。没有具体列举暂停探视权行使的法律原因,而是总结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主要包括: 1、探望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子女或犯罪,损害子女利益; 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拓展延伸 在家庭纠纷中行使探望权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需要向法院申请探望权,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权获得探望权。其次,应当遵守法院制定的探望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孩子见面。如果对方违反探望计划,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应当尽量避免与对方产生冲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便更好地行使探望权。最重要的是,要始终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可能地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和影响。 结语 探望权可以中止,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包括探望人无行为能力、患病、侵害子女利益等。在家庭纠纷中行使探望权需遵守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探望权并提供证据,遵守探望计划,避免冲突,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如对方违反计划,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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