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业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 (一)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2.保健性津贴。 3.技术性津贴。 4.年功性津贴。 5.其他津贴。 (二)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