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释义 | 公房不属于婚前财产,也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继续租住公房。但困难情况下,双方可约定无权租住方暂住公房,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诉讼离婚时,法院可酌情判决无权租住方是否可继续居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法律分析 公房不属于婚前财产。公房也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公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拥有的仅仅是租赁权和使用权。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申请租住的公房,夫妻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继续租住该公房。但是对于住房确实有困难的,双方可以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无权租住的一方可以暂住在公房,暂住期限经双方协商确定。通过诉讼离婚的,法院也会酌情判决无权租住方是否可继续居住,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房归属权如何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房归属权的确定涉及到婚姻法和财产法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其归属权的确定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要看公房的取得方式,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或共同还贷,则公房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要考虑公房登记证明的所有人,如果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列明,则公房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公房是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单独购买或继承的,并且没有进行财产共有约定,则公房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当夫妻发生离婚、分割财产时,公房的归属权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以及公平原则进行判断和分配。 结语 公房不属于婚前财产,也不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房归属权的确定需考虑购买方式、登记证明和财产共有约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继续租住公房,但可协议约定暂住期限。诉讼离婚时,法院可酌情判决无权租住方是否可继续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公房归属权的判断和分配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和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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