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戚借钱没写欠条不还该如何? |
释义 | 一、亲戚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的证言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借款人本人对于借款事实的确认:如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书面承诺等等; 4、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可在起诉前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银行账户、房子、车辆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以便后期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债权人在办理案件的诉讼时,应缴纳案件的诉讼费,缴纳结束后递交案件的诉讼书。我国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后,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债务人员偿还债权人员的欠款。拒绝偿还的,还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偿欠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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