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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请问生效的依据是什么?
释义
    要约承诺生效时间
    要约生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要约承诺生效时间
    要约以及承诺的生效时间为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就生效吗
    承诺生效时合同不一定就生效。承诺生效只是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当事人约定判断。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吗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但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如何处理
    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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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