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流水能否作为网络赌博的证据?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警察在处理赌博案件时面临的困境,即仅依据银行流水无法确定是否涉及网赌。警察呼吁警方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赌博行为,并提供了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赌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如果犯罪人有悔改之意,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法律分析 警察认为仅依据银行流水无法确定是否涉及网赌,原因如下: 1、银行流水可以作为定罪的证据之一,但是只有银行流水这个证据,不足以确定网络赌博; 2、警方必须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必须保证所有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件的公民都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还可以被吸收协助调查。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赌博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赌博罪;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4、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总之,警察凭银行流水不能确定网赌。聚众赌博犯赌博罪,通常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缓刑适用的刑罚期限,如果犯罪人有悔改之意,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结语 警察提醒,赌博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仅依据银行流水无法确定是否涉及网赌。赌博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其中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如果被认定有悔改之意、没有再犯罪危险,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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