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三套房认定标准的解释 |
释义 | 第三套房认定标准: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再次贷款被认定为第三套;即使已还清并出售,再贷款也算第三套;一套商贷和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也视为第三套;夫妻双方婚前的个人贷款记录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贷款的第三套;无论是否已出售或还清,以公积金贷款再购房都算第三套;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过全款住房已出售,婚后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也算第三套。公积金新政下,以上情况均会停贷。 法律分析 第三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无论是个人名下的房产是否已出售或贷款是否已还清,再次贷款购房都会被视为第三套房。即使是夫妻双方以共同名义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征信系统中存在购房记录,也会被认定为第三套房。此外,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也会被视为第三套房。因此,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第三套房的贷款会被停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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