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则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在婚后加了配偶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通过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不是平均分配。 法律分析 若房产证登记户主为夫妻双方,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是:(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并不是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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