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起诉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的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 二、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离婚房产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 2、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买房,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款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三、二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二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是如果双方之间订有书面的财产分割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一方在第一次离婚时获得的财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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