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有子女的情形下想离婚的,其离婚协议书其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内容的。 一、办离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 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带上材料双方就可以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审查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南京离婚证办理条件 1、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三、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允许离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