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在没有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需要到暂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去办理,一般需要身份证,具体的要求可以去派出所咨询下,办理时间要根据各地情况不同来确定。,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章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