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外地补办的身份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4、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5、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6、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补办身份证需要向公安机关交工本费,收费标准以公安机关的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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