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人有精神病男人能离婚吗 |
释义 |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能离婚,只能选择协议离婚。精神病患者已经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选择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而要想与之离婚,往往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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