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向法院递交的文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起诉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四)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起诉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