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的子女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何区别? |
释义 |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与监护权不同,但密不可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成年人的监护人则是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赡养费。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就是监护权吗 民法典规定,抚养权和监护权并不是同样的权利,所以抚养权并不就是监护权,但两者是密不可分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抚养权和监护权虽然不是完全相同的权利,但它们之间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监护人则负责未成年人的监护。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有相应的监护人安排。此外,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要求抚养费的权利,同样,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也有要求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在家庭关系中,抚养权和监护权的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保障了家庭成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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