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连新就业职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须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