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具体为: 1、公司的定期分红; 2、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 5、股东知情权; 6、公司剩余财产的盈余分配权; 7、优先认购公司新资本; 8、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