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中发现犯罪的有以下几种做法: 1、发现的犯罪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的情况下,仍审理民事案件请求; 2、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3、发现的犯罪是公诉案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