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费所得税前扣除是多少 |
释义 | 中介费所得税前扣除比例是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一、企业所得税的调减 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 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 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 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调整项目有哪些? 一、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四、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软件生产企业除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五、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部分未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调增发生额的40%;发生额的60%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确定:首先计算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数额和实际发生额的60%的数额,然后以这两个数作比较,依孰低数确定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数=实际发生数﹣孰低数。 六、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直接向受赠单位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七、列支的个人商业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八、超标准列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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