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遗嘱没公证生效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法律效力、有效条件和公证遗嘱的程序。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只要遗嘱是继承人真实意愿的表示,满足要式条件,遗嘱即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须由遗嘱人签名、须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是具有最效力的一种遗嘱形式,但办理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且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老人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公证的作用在于增强遗嘱的证据效力,但并非必需的。只要遗嘱是继承人真实意愿的表示,满足要式条件,遗嘱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二)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 如果遗嘱人不是正式制作自书遗嘱,仅是在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某遗产如休处理,则不应认定该内容为自书遗嘱。但是,自书遗嘱只要求是遗嘱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的书面记载,也不要求须有“遗嘱”的字样。如果遗嘱人在有关的文书中对其死亡后的事务作出安排,也包括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处理作出安排,而又无相反证明时,则应当认定该文书为遗嘱人的自书遗嘱。 (三)须由遗嘱人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和、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 (四)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 遗嘱人签名之日。但遗嘱人并不于签名之日为遗嘱的时间而以其他时间为遗嘱的时间的,也未尝不可,不过只能以遗嘱中注明的日期为遗嘱的时间。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三、公证遗嘱的程序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拓展延伸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向遗嘱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员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真实、合法、公定效力等特点,因此在遗嘱继承中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要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没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 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3. 遗嘱内容合法、明确,具有可执行性。 如果遗嘱人想要办理公证遗嘱,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公证遗嘱的条件,则会出具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遗嘱继承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遗嘱人应该认真考虑是否需要办理公证遗嘱,并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漏看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结语 遗嘱是遗嘱人对其遗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不一定需要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自书遗嘱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亲笔书写、正式意思表示、签名等。公证遗嘱具有最明显的法律效力,但办理程序更为严格。遗嘱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手续,并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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