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面来车远光灯,我把其他人撞了,谁的责任 |
释义 | 一、对面来车远光灯,我把其他人撞了,谁的责任 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要承担主要责任,不过具体情况要根据交警队路面、事故现场认定情况来决定。远光灯唯一合法使用条件: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二、远光灯带来哪些危害 1、据悉,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2、据了解,汽车生产的国际通用标准,都是将灯光控制杆设计在方向盘左侧,此控制杆可上下、前后推动。记者对此进行了测试发现,现时,知情者滥用远光灯,或不懂操作而乱用远光灯的情况十分严重,存在以下三方面危害: 危害1: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身体素质,以及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最快持续3~5秒左右的时间,在这数秒之间,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危害2:市区内路灯照明还算是相当充足的,但郊区或偏僻的地方,环境光线有限,驾驶员在夜间的视力有下降的表现。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产生迟缓,在这样的情况下,远光灯对眼睛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驾驶员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错误判断了车速和距离,以及车体的宽度。本该减速会车,对方却放心地避让或是开始借道超车,而采取错误的操作。 危害3:当后车使用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从而致使盲区的产生到时交通意外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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