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5、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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