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重新申请鉴定? |
释义 | 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重新申请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随机抽取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在60天内作出结论。如不服,可在15天内向省级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其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分析 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1、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以上就是对于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拓展延伸 重新申请鉴定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重新申请鉴定的条件和流程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对之前的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有新的证据出现,您可以考虑重新申请鉴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之前的鉴定结果存在错误或不准确;2.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3.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具体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鉴定类型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进行鉴定程序、等待鉴定结果的通知等。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对于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重新申请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果对该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将被视为最终结论。具体的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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